内蒙古大学2021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及资助对象
1.招生类别:一学年研修生、一学期研修生。
2.资助对象:非中国籍人士;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年龄为16-35周岁(在职中文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二、申请条件:
1.一学年研修生:2021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1.1汉语国际教育研修生: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
1.2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研修生: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
1.3汉语研修生: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2.一学期研修生:2021年9月或2022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2.1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研修生: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
2.2中医、太极文化研修生:具有HSK成绩,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3.汉语桥获奖者: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21年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内蒙古大学提交申请材料。
三、资助内容及标准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学费不包含教材费和旅游景点门票。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研修生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四、申请流程
1.2021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cis.chinese.cn)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者首先注册个人账号,在线查询内蒙古大学与推荐机构;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
2.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委托海外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有关海外汉语考试考点等作为推荐机构,择优选拔申请者,审核申请材料,并与接收院校联系,收取并转交奖学金生入学材料。
3.申请材料经过汉办奖学金处确认有效后,由内蒙古大学审核入学资格,并向汉办提交预录取人选。汉办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集中评审,择优资助。
4.确认被录取后,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联系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5.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5月15日(2021年9月入学)。2021年11月15日(2022年3月入学)。
五、申请材料清单
1.有效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
4.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5.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6.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由其父母正式委托在华常住的外国人或中国人作为该外国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公证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提供相应的中文或英文公证文件)。
六、免责声明
1.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概不受理。
2.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获奖者因故不能报到,应在报到日前15天书面告知内蒙古大学并注明原因。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4.入学体检不合格或中途退学、休学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010021
联系人: 留学生事务办公室
电 话:0086-471-4995619(办)、0086-471-4992084(办)
传真:0086-471-4992596
电子邮件:iec@imu.edu.cn
网站:
内蒙古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iec.imu.edu.cn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
内蒙古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