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24/2025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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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项目及类别

1.招生项目: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B类)。

2.招生类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选择以中文为教学语言的申请人,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四级(HSK4)。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位的,无须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证明。

4.学习成绩优秀,应达到学校要求的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5.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境内外在读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也可申请。

三、奖学金期限

1.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习年限3学年,可申请汉语补习1学年。

2.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习年限4学年,可申请汉语补习1学年。

四、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免交学费和注册费。

2.提供免费学生公寓。

3.奖学金生活费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相关资助标准发放。

4.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五、申请时间及专业

1.申请时间:2023111至202431日。

2.申请专业:

内蒙古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查看附件)

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查看附件)

六、申请操作流程及申请材料清单

请查看附件1和附件2

、录取及入学

1.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为免费申请项目,我校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境内外机构或个人代为招生,申请者务必亲自填写提交申请相关材料

2.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网络面试,遴选出拟录取人选,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评,择优录取。

3.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无论录取与否,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4.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5.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予以取消,必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6.已录取后,内蒙古大学将于20237月中旬向奖学金获得者寄发《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等录取材料,具体报到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7.被录取的奖学金生应持有效普通护照、《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录取通知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最高学历证明学习成绩单原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

8.被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内蒙古大学办理注册手续。超过规定入学时间两周以上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注册时请随身携带申请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及纸质申请材料,学校进行二次审查。

、联系方式

 址: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国际教育学院A座国际学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21

   话:0086-471-4995619(办) 15034995210(手机)

0086-471-4992084(办) 15947112215(手机)

   真:0086-471-4992596

   箱:iec@imu.edu.cn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网址:http://studyinchina.csc.edu.cn

   内蒙古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址:http://iec.imu.edu.cn

   留学中国网站http://www.campuschina.org




                                             内蒙古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111日





附件1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流程

申请人开始奖学金申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操作流程。

1步:访问“留学中国”网站,点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图标进入申请系统。“留学中国”网站链接:http://www.campuschina.org点击【学生注册】按钮,注册账户。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账户登录系统。

2 步:录入申请人“个人资料” 。点击【编辑个人资料】开始录入个人资料, 逐项完成个人资料的录入,并验证保存。完成个人资料录入后,点击【完成】返回上一界面开始录入个人申请信息。申请人须在完成个人资料录入后,方可开始填写申请信息。

3 步:选择正确的“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B ”留学项目种类,点击【新增申请】按钮,开始录入申请信息。

4 步:填写正确的“受理机构编号”。您的受理机构编号为:10126(内蒙古大学)“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两者彼此关联,均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必填内容。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存在对应关系,如果填写错误,奖学金受理部门将无法收到在线申请信息。

5 步:填写“申请信息”。完成上述操作后,录入“语言能力及学习计划”并上传“补充材料”,直至点击 【提交】完成申请。提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各项信息及补充材料,请确保信息及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

6 步:申请一经提交,申请人将无法修改“个人资料”及“申请信息”。申请被受理前,申请人可通过点击【撤销】撤回已提交申请,并进行修改。申请被撤回后申请人须在编辑后再次提交,否则该申请将无法被受理。申请被受理后,申请人将无法撤回该申请。

7步:点击“打印申请”下载申请表。

备注:建议使用火狐或IE 11浏览器,如果使用IE浏览器,请去掉浏览器的“兼 容性视图模式”后使用。

申请人须使用中文或英文完成全部申请信息的填写。




附件2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 2025 9),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绩报告。申请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6.预录取材料。由我校出具的预录取材料学校初审后给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相关预录取材料申请博士研究生者可提供我校导师出具的推荐信或邀请函。

7.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 1000 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我校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学习计划应与申请专业相关,详细描述本人来华后的学习研究计划和方案

8.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推荐信左下方标注推荐人姓名、职称、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右下方需推荐人签名)。

9.年龄不满18 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

11.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 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2.语言能力证明(HSK、HSKK成绩报告单或其他相关证明证书)。

13.发表文章或作品(申请者已发表、出版的专业相关论文、专著)。

14.其他支撑材料(相关证书、证明、培训及才艺等)。

15.证件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系统上传提交)。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