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招生简章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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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69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二、招生类别及申请条件

(一)一学年研修生2026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

1.国际中文教育方向,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

2.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 HSK(四级)180 分、HSKK(中级)60分;

3.汉语研修方向,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二)一学期研修生:20269月或2027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

1.国际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具有 HSKK成绩;

2.中医、太极文化方向,具有HSK成绩,同时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三、资助内容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四、申请时间

20269月入学:即日起至2026515

20273月入学:即日起至20261031

:均以中国·北京时间为准

五、申请流程

1.申请者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chinese.cn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版块,查询推荐机构并选择内蒙古大学作为接受院校;

2.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

3.奖学金获得者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六、申请材料清单

1.有效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4.提供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在读学生提供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6.无犯罪记录证明。须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7.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须提供相应的中文或英文公证翻译文件。

七、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免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2.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内蒙古大学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八、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概不受理。

2.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获奖者因故不能报到,应在报到日前15天书面告知内蒙古大学并注明原因。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4.入学体检不合格或中途退学、休学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九、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内蒙古大学北校区国际教育学院A座国际学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21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94983(办公室)19971621652(微信同步)

传 真:0086-0471-4992596

邮 箱:iec@imu.edu.cn

内蒙古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iec.imu.edu.cn

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chinese.cn